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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重拳出击规范水产养殖 这些药品与饲料添加剂的法律“雷区”碰不得

福建重拳出击规范水产养殖 这些药品与饲料添加剂的法律“雷区”碰不得

福建省针对水产品养殖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与规范行动,聚焦于养殖投入品的安全使用,特别是药品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。此举旨在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,维护消费者健康,并促进水产养殖业的绿色、可持续发展。对于广大养殖户和相关企业而言,明确并避开法律“雷区”至关重要。

一、行动背景与核心目标

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关注度的日益提高,水产品作为重要蛋白来源,其安全性备受瞩目。过去,部分养殖户为了追求产量、防治病害或促进生长,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使用兽药、农药及各类饲料添加剂的情况,如使用禁用药物、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限用药物、不遵守休药期规定等。这些行为不仅可能造成药物残留超标,危害消费者健康,破坏生态环境,更严重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。

福建省作为水产养殖大省,此次行动的开展,是落实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、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,旨在通过加强监管、严格执法、普及法规知识,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、标准化,擦亮福建水产品的“安全招牌”。

二、必须避开的药品与添加剂“雷区”

养殖户和相关经营主体必须清醒认识并严格遵守以下红线:

  1. 禁用药物清单是绝对高压线: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动物(包括水产养殖动物)的药品及化合物,如氯霉素、硝基呋喃类(呋喃唑酮、呋喃它酮等)、孔雀石绿、己烯雌酚、喹乙醇(在部分动物中已禁用)等。这些药物对人体有致癌、致畸等潜在危害,一经检出,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。
  1. 严格遵守“限用”规定:对于允许使用的兽药(包括抗生素、杀虫剂等),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规定的用法、用量、使用对象和休药期执行。不得随意加大剂量、延长用药时间,更不得将人用药品用于水产养殖。超出规定范围使用,同样属于违法违规行为。
  1. 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: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产品,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添加量使用。严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(如某些激素类物质)、原料药或人用药品。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、无产品批准文号、无质量标准的“三无”饲料及添加剂产品。
  1. 完善记录与追溯体系:养殖过程必须建立并保存完整的养殖档案、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,确保产品可追溯。这是法律的要求,也是在发生问题时厘清责任的关键。

三、福建行动的举措与行业启示

据了解,福建相关部门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推进此项工作:

  • 强化监督检查:加大对养殖场、饲料厂、渔药经营门店的抽检频次和力度,特别是对重点品种、重点区域和风险较高的投入品进行靶向监管。
  • 严格执法查处: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的行为“零容忍”,依法依规进行处罚,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形成有效震慑。
  • 加强宣传培训:向养殖户普及安全用药知识,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,提升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,引导其自觉规范生产行为。
  • 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:鼓励和支持生态养殖、循环水养殖等减少药物依赖的模式,推广使用安全、高效的微生态制剂、中草药等绿色替代产品。

四、给从业者的建议

面对监管常态化和消费者对安全需求的升级,水产养殖从业者应:

  1. 主动学习法规: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关于兽药、饲料添加剂的最新法律法规和禁用、限用清单,做到心中有数。
  2. 规范采购渠道:从正规、有资质的商家购买兽药和饲料产品,索证索票,绝不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的产品。
  3. 科学防治病害: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原则,通过改善养殖环境、优化饲养管理来提高养殖动物自身免疫力,减少疾病发生和用药需求。
  4. 坚守诚信底线: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,将产品安全视为生命线,自觉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短视行为。

福建的此次行动释放了明确的信号:水产养殖业的规范化、法治化进程正在加速。唯有主动避开法律“雷区”,拥抱绿色、健康、可持续的养殖方式,从业者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,共同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推动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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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3:21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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